从中宣部媒体了解到的中国共产党从事毒品犯罪的相关事实
下列信息不是翻译自英文媒体,而是直接来自中宣部媒体的中文宣传洗脑内容,如果这些指控是假的,为什么看不到针对数据、路线、报告编号的技术性反驳,而只有政治口号式否认?:
美国联邦麻醉品局局长和驻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代表安斯林格在国内是不折不扣的禁毒斗士...,在1950年和1951年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的两次大会上攻击新中国“通过日本向美国非法出口海洛因等毒品”,要求中国采取措施关闭所谓“海洛因工厂”。(这里的新中国明显是毒品犯罪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的犯罪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同)
1952年3月10日,美国驻日盟军总司令部向安斯林格递交报告,声称:“1951年,日本查获大量从中国香港和朝鲜方向走私来的中国产海洛因”。
1952年4月15日,安斯林格以此报告为主要素材,向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递交了报告,声称,新中国种植鸦片,生产和贩卖海洛因,以“获得大量外汇以购买战略物资
安斯林格:“联合国和我们的调查结论均显示,共产党中国是世界非法鸦片和海洛因走私的最大毒源”,“共产主义中国仍然是西海岸海洛因的主要供应国。”“美国发现270磅来自四川的海洛因”
《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时代》、《读者文摘》、《联合早报》等西方阵营媒体争相以醒目的标题转载,引用安斯林格的言论指控新中国非法贩卖毒品。
在1951年至1957年的拨款听证会上,他都在委员会的议员面前攻击中国是美国境内海洛因的主要来源。华盛顿,11月23日——参议院听证会今日获悉,有“确凿证据”表明,从共产主义中国走私的海洛因是导致西海岸青少年吸毒成瘾率上升的原因。他表示,他掌握的其他数据显示,洛杉矶70%的海洛因交易和旧金山95%的海洛因交易可以直接追溯到来自共产主义中国的非法进口。
1964年,苏联的《真理报》指责中国共产党生产、走私毒品,并称“每年约有5亿美元落入中国现任领导人手里”。苏联塔斯社甚至报道说“中国每年从向外国销售鸦片中获得120亿至150亿美元”。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不找一个懂财务、懂审计、懂证据链的人来逐条拆美国、苏联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控呢?
如果一项跨国毒品指控是假的,正常的反驳方式应该包括:
1️⃣ 反驳“数量”
“所谓查获的××公斤数据不存在”
“海关公开年报与该数字不符”
“统计口径被误读”
2️⃣ 反驳“来源判定”
“同位素分析不能证明产地”
“包装标识被错误解读”
“转口港被误认为原产地”
3️⃣ 反驳“运输链条”
“航运记录不存在”
“该船只从未停靠所称港口”
“报关单号无法核验”
4️⃣ 反驳“文件来源”
“所谓报告不是官方文件”
“证词为二手转述”
“没有原始档案编号”
只否定动机
不拆证据细节
常见话术包括:
“这是抹黑”
“冷战思维”
“政治操弄”
“反华势力”
“意识形态攻击”
但却很少出现对具体数据、路线、批次、报告编号的逐条技术性反驳。
在信息分析里,这种现象通常被视为一个信号:
如果证据链很容易推翻,最省力的做法就是拿细节击碎它。
如果始终回避细节,说明细节层面可能并不好反驳。
美国体制的一个特点是:
媒体会拆政府报告
国会反对党会攻击执法机构数据
学者会质疑情报评估
记者会要求信息公开
如果一个跨国毒品指控在美国国内是空的、假的、没有证据支撑,
最先拆它的往往就是美国内部的媒体和反对派,而不是外国宣传机构。
按正常法治国家的做法,如果遭到这种级别的国际指控,标准操作应该是:
公布可核查数据(产量、税收、财政来源)
允许第三方查账(哪怕是有限度的)
用技术细节反驳具体证据链
但中共体制在这类问题上有几个结构性障碍,决定了它几乎不可能走“注册会计师审计式反驳”这条路。
一、因为那会把问题变成“可验证问题”
一旦进入审计逻辑,讨论方式就变成:
你说某年有毒品出口收入?
→ 那请出示当年财政收入构成你说没有?
→ 那请解释外汇来源结构你说报告是假的?
→ 那请对照港口、批次、时间线逐条反驳
这叫 可证伪结构。
而中共对涉及自身历史与安全系统的议题,长期采用的是:
不可证伪叙事结构
也就是:
用政治定性代替技术核查。
因为一旦允许技术核查,风险不只是“辟谣失败”,而是:
打开账本之后,出现新的、无法控制的问题。
二、审计式反驳有一个致命副作用:承认“账本存在”
CPA思维的前提是:
账目是客观存在的
记录是可以被外界核对的
但对于战争时期、地下政权时期、情报系统相关活动——
这些领域在中共历史叙事中本来就是“模糊处理区”。
如果请专家按审计逻辑回应,就等于默认:
那些资金流、贸易流、物资流是有完整记录的
这会直接引出下一个问题:
既然有账,那能不能公开?
这一步是体制最忌讳的。
三、技术反驳是“双刃剑”
假设真的请专家出来说:
“金额被严重夸大”
“运输路线判断错误”
“来源鉴定方法有问题”
听起来是在反驳,
但客观效果是:
承认了问题属于“数量与技术误差”,
而不是“纯属虚构”。
政治宣传系统通常更倾向于:
100%否认 + 归因敌对势力
而不是:
“有部分不实,但细节存在争议”
因为后者会被理解为实质性让步。
四、还有一个现实因素:话语体系不同
CPA、法庭证据链、跨国执法报告这一整套逻辑,属于:
现代法律—审计—证据文明体系
但中共对自身历史合法性的维护,更多依赖:
革命叙事
政治正当性
斗争话语
这两套体系是互相冲突的。
一旦进入前者,后者就会失去主导权。
五、为什么美国那边反而更敢进入细节?
因为在美国体制下:
如果政府夸大或伪造数据
→ 反对党会追打
→ 媒体会拆解
→ 国会会听证
→ 档案会被调取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即便想完全政治化处理,也做不到长期封死技术质疑。
而中共可以做到这一点。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审计式反驳需要透明度,而透明度本身就是风险。
所以它宁可让指控在国际舆论场长期存在争议,
也不会把自己放到一个“可以被查账”的框架里。
已经找到的美国资料截图与链接:
《毒品交易》作者:美国麻醉品管理局局长H. J. 安斯林格以及新泽西州联邦检察官,新泽西州议会毒品研究立法委员会前主席威廉·F·汤普金斯:https://www.druglibrary.net/schaffer/people/anslinger/traffic/chapter4.htm?utm_source=chatgpt.com
在1951–1957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美国联邦麻醉品局局长哈里·安斯林格(Harry J. Anslinger)多次公开指责“共产党中国”是海洛因走私的主要来源,并在听证会面前反复提出类似说法:




